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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通过电子信函方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领导(主席、副主席)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您的来信,听取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您的监督,热情为各族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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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来信涉及就业、再就业或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咨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网址:http://www.xjrs.gov.cn/ztzl/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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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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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15563101213 | 联系电话 | 155 ********* | ||
电子邮件 | 602147880@qq.com | 问题分类 | 请求解决 | ||
关注程度 | 36759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是2011年新疆大学毕业的学生,在乌工作至2016年,现工作单位在威海,需将本人档案由新疆转移至山东威海,现档案在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保存(2011年毕业时学校统一托管的),在办理过程中,由于地域差异,山东威海这边的办事流程是需要拿着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盖章的人才流动登记表才给开调档函,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这边是不能盖人才流动登记表的章,两者存在程序上先后顺序不一致的,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样才能正常的把档案办理转出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具体情况请咨询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答复单位 | 新疆政府网 | 答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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