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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区城乡居民用电同网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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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Monkey | 联系电话 | 159 ********* | ||
电子邮件 | 286479033@qq.com | 问题分类 | 请求解决 | ||
关注程度 | 33497 | ||||
信件内容 | 为什么新政办发【2017】140号文件要求执行起始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但库尔勒市为什么没执行,国家电网、当地相关部门不能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新疆居民生活用电统一降至0.39元/千瓦时后,多缴纳的电费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文件要求,由于此次调价涉及全疆用户,延期调整造成的差额及补贴电费由电网企业按实际调价与2017年7月1日期间用电量进行差额清退。原则上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退,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的必须于2018年3月31日前全部完成。 | ||||
答复单位 | 新疆政府网 | 答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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